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種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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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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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用額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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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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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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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與優惠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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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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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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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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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用100元,100元為卡片費用(非押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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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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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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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人皆可使用的票種。
▲高雄市公車一段票扣款12元,捷運轉乘公車2小時內,公車減免6元票價;公車轉乘捷運,捷運減免6元票價。
(綠
色星期四公車刷卡免費搭乘試辦至98年3月31日止,及本市捷運與公車雙向轉乘優待自98年4月1日起,調整為轉乘優待1人1段半票,並依高雄
市政府交
通局相關轉乘優待規則執行,
詳見下表"公車捷運雙向轉乘優惠說明"。)
▲搭乘臺南市區公車(共15條路線)一段票扣款18元,於2小時內公車相互轉乘,不限搭車站位、不限路線、不限次數均享轉乘半價優惠(扣款9元)。搭乘2
條免費公車須刷卡(扣款0元)始能享有公車轉乘優惠。
自2008年4月7日起享有捷運車資優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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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售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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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日
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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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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押金70,一日內無限。使用完畢可退卡、退押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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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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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日
內無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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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站當日(一日內)不限里程及次數搭乘高雄捷運。
注意:公車不能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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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
年4月7日起發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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暢遊
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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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 |
賣斷制。使用完畢不可退卡。 |
否 |
一日內
無 限 |
開卡使用當日不限次數搭乘捷運、市公車、渡輪。
注意:
1.暢遊卡可於捷運、市公車、渡輪開卡及使用。
2.本卡適用於高雄地區市公車,僅22路(楠梓-高雄大學)、24路(楠梓-大社-鹽埕)及60路(鳥松-鹽埕)等三條路線除外。
3.本卡適用於公共渡輪,鼓山旗津航線、中洲前鎮等所有航線均能搭乘,僅不適用於觀光渡輪。 |
2008年9月
12日起發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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紀念
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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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各紀念卡定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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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所加值金額或優惠點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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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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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量發行,所有人皆可使用
的票種。收費與優惠比照普卡。
(綠
色星期四公車刷卡免費搭乘試辦至98年3月31日止,及本市捷運與公車雙向轉乘優待自98年4月1日起,調整為轉乘優待1人1段半票,並依高雄
市政府交
通局相關轉乘優待規則執行 ,詳見下表"公車捷運雙向轉乘優惠說明"。) |
不定時發售。
紀念卡
附贈的優惠點數,只能用來搭乘捷運扣抵車資,若要轉乘公車,需在捷運各車站的旅客服務台與自動加值機另行儲值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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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
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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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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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用100元,100元為卡
片費用(非押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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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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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
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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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學生使用。
▲高雄市
公車一段票扣款10元,捷運轉乘公車2小時內,公車減免5元票價;公車轉乘捷運,捷運減免5元票價。
(綠
色星期四公車刷卡免費搭乘試辦至98年3月31日止,及本市捷運與公車雙向轉乘優待自98年4月1日起,調整為轉乘優待1人1段半票,並依高雄
市政府交
通局相關轉乘優待規則執行 ,詳見下表"公車捷運雙向轉乘優惠說明")
▲臺南市
區公車一段票比照普卡扣款18元,於2小時內公車相互轉乘,不限搭車站位、不限路線、不限次數均享轉乘半價優惠(扣款9元)。搭乘2條免費公車須刷卡(扣
款0元)始能享有公車轉乘優惠。
自2008年4月7日起享有捷運車資優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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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售中,需學生本人憑學生證到車站服務台購買,使用時必須配合使用學生
證驗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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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老
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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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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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免
費搭乘高雄市公車、渡輪共一百二十格次,超過部份每次補助半價,不足部份需自行加值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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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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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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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六十五歲以上設籍於高雄市的長者。
▲捷運半價計費。
▲高雄市公車、渡輪每月免費搭乘一百二十格次,超過部份半價計費。
▲優惠次數內,無享有轉乘優惠。
▲超過優惠次數者,高雄市公車扣款6元,捷運轉乘公車2小時內,公車減免3元票價;公車轉乘捷運,捷運減免3元票價。
(綠
色星期四公車刷卡免費搭乘試辦至98年3月31日止,及本市捷運與公車雙向轉乘優待自98年4月1日起,調整為轉乘優待1人1段半票,並依高雄
市政府交
通局相關轉乘優待規則執行 ,詳見下表"公車捷運雙向轉乘優惠說明"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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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計2008
年7月前發卡。2008年6月1日起,
持身分證正本、正反影印本兩份、兩吋照片兩張,親至設籍區公所、捷運車站辦理一卡通敬老卡。
首次辦卡製卡費由社會局補助,但若遺失、毀損致需第二次辦卡一百五十元費用由持卡人自行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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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愛
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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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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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免費搭乘高雄市公車、渡輪共一百格次,超過部份每次補助半價,不足
部份需自行加值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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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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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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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設籍於高雄市的身心障礙者。
▲捷運半價計費。
▲高雄市公車、渡輪每月免費搭乘一百格次,超過部份半價計費。
▲優惠次數內,無享有轉乘優惠。
▲超過優惠次數者,高雄市公車一段票扣款6元,捷運轉乘公車2小時內,公車減免3元票價;公車轉乘捷運,捷運減免3元票價。
(綠
色星期四公車刷卡免費搭乘試辦至98年3月31日止,及本市捷運與公車雙向轉乘優待自98年4月1日起,調整為轉乘優待1人1段半票,並依高雄
市政府交
通局相關轉乘優待規則執行 ,詳見下表"公車捷運雙向轉乘優惠說明"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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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計2008年7月前發卡。2008年6月1日起,持身分證正本、正反影印本兩份、兩吋照片兩
張、身心障礙正反影印本兩份,親至設籍區公所、捷運車站辦理一卡通博愛卡。
首次辦卡製卡費由社會局補助,但若遺失、毀損致需第二次辦卡一百五十元費用由持卡人自行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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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愛
陪伴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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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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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所加值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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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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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票
或全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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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陪伴身心障礙者使用,持卡人需緊隨該博愛卡且同一閘門後使用方可享
有以下優惠。
▲捷運半價計費。
▲高雄市公車半價計費。
▲高雄市渡輪半價計費。
以上優惠如單獨使用依全票計費。
▲依前述方式陪伴身心障礙者時,高雄市公車一段票扣款6元,捷運轉乘公車2小時內,公車減免3元票價;公車轉乘捷運,捷運減免3元票價。
▲單獨使用時,高雄市公車一段票扣款12元,捷運轉乘公車2小時內,公車減免6元票價;公車轉乘捷運,捷運減免6元票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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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計2008年7月前發卡。2008年6月1日起,持身分證正本、身心障礙正反影印本兩份、兩吋
照片兩張(同時申辦博愛卡及博愛陪伴卡者僅須提供三張照片),親至設籍區公所、捷運車站辦理一卡通博愛陪伴卡。
首次辦卡製卡費由社會局補助,但若遺失、毀損致需第二次辦卡一百五十元費用由持卡人自行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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仁愛
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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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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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搭乘公車船享有合計60格次免費,逾60格次以上以學生票價計算,若本月60格未使用完畢,亦不沿用至下個月。
每張卡內皆無儲值金額,亦無儲值點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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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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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票
或全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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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高雄市低收入戶高中以上
在學學生
▲每月搭乘公車船享有計60格次免費
▲搭乘捷運時,票價以學生卡計算。
▲公車轉乘優惠為5元。惟公車轉乘捷運時,若公車扣費尚屬優惠格次內則無轉乘優惠。 |
預計2008.11.10
(一)開始/高雄市各區公所。
仁愛卡無法在加值機執行展期,但每年三、九月須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續用,逾期未辦理者票卡將鎖卡。
仁愛卡一律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辦,惟二次以上申請者須先至捷運車站繳交製卡費用後,持發票與申請表至區公所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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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
客製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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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不同製卡數量分別報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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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所加值優惠點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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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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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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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照普卡收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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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年度之客戶如交通部觀
光局、中鋼公司、巨邦國際公司、獨特國際公司、高雄國際航空站...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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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卡
通非卡式票證商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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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規劃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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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所儲值金額、優惠點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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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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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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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規劃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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